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

找一個理由,結婚,或者不婚,生小孩,或者不生小孩



來呼應一下昨天
Melanie談到的話題,為什麼要結婚生小孩,以及為什麼不。

 

到了三十歲後半,發現許多好朋友都選擇了不婚,或是不生孩子。基本上我不認為人一定要結婚或是把自己嫁出去,才是個成功的人。當個快樂的單身貴族,勇敢承認自己的選擇,也未嘗不是件好事。

 

至於我,33歲結婚,34歲生了第一個孩子。只是因為認識的某個網友是醫生,他告訴我,如果妳想生小孩,在34歲以前生第一個孩子。

 

離過兩次婚曾經告訴我,Fanny,妳跟我一樣,不適合結婚的P大哥,今年在Skype宣布要結第三次婚。他說想安定下來,因為怕大陸女友過兩年再度跑掉,又要重新再來。

 

我自己其實很能了解在亞洲社會結婚對一個女人來說有多麼沉重,好不容易才嫁給一個妳喜歡的人,結果整個社會要妳扮演好媳婦、好老婆、好媽媽。我想有人會樂在其中,但,我不是那樣的人。

 

我們身邊不乏這種老掉牙的故事,女生結婚後離開職場一手扛起所有家事,照顧小孩,做飯,再當個秀色可餐的好老婆,然後老公覺得只要給妳兩三萬塊就能打發妳,這些錢用來處理家中的開銷,他就可以享受當老公的權利,兩手一攤什麼都不管,而女人就要乖乖聽話。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對與錯。只有一個願打一個願挨。

 

我想我夠幸運遇見一個願意接受百分之百的我的人,然後樂意在半夜起床餵奶顧小孩,讓老婆睡美容覺,姑且不論其中是否有任何強迫中獎的成份,或者大家眼中的我是否過份強勢。有人喜歡不偽裝的自己,這或許比中樂透頭獎還難。

 

住在地球對面的婆婆,因為我們的不同文化背景,不管我作什麼,她都會覺得亞洲人就是這樣,多了一份包容心。我常說,如果我嫁給一個亞洲人,可能已經被逐出家門,再加上大逆不道,忤逆長輩等種種罪刑。

 

小時候的我們,曾經以為的簡單幸福。其實真的沒那麼簡單。

 

最後我想說的是,不管我們是否替自己找到了理由,結婚,或者不結婚。生小孩,或者不生小孩。都應該找到在這個狀態裡的快樂,並且忠於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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